王建华、法律本科学历、系浙江天程律师事务所原始高级合伙人(于2000年合伙创建该所)。自1997年5月开始执业至今。业务特长:重大复 杂刑事案件辩护(侦查阶段争取取保候审、在公安提请逮捕阶段提供辩护意见争取不捕、擅长检验起诉阶段提前辩护介入、说服人民检察院依 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决定取保候审、办案过程中证据逻辑分析、非法证据排除判断与操作、刑事案件法律适用与法理运用、 与检方正确进行控辩交易、进行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、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的缓刑建议说服法院决定宣告缓刑)。 王建华律师擅长重大、复杂刑事案件办理,曾经为许多被告人成功争取了变更强制措施、取保候审、缓刑和二审从轻改判的机会,依法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业绩显著,深受服务对象的好评。本所律师对刑事案件均能做到勤奋、耐心、敬业,并重视在刑事诉讼中的检察阶段介入,对每一起刑事个案都能专心尽职,据理力争,并讲求办案实际效果。 2001年,王建华律师承办了全国首例“人体胎盘归属”案,引起全国多家媒体的关注,推动了国家卫生部出台“胎归产妇所有(带有传病源体、细菌数量超标的除外)”文件,确认了产妇对胎盘的所有权,以法律维护了产妇的合法权益,改写了某些医院利用产妇胎盘牟利的历史。